各有关企业:
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增强企业创新能力,根据《翔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(厦翔科技工信商务〔2025〕6号)文件规定,现就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(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),且获得市科技局2023年第三、四、五批次研发费用补助及2024年第一批次研发费用补助的企业(暨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期间获得市级研发费用补助的企业)。
二、补助标准
在企业享受市级研发投入补助的基础上,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 60%再予以配套扶持。
三、申报方式
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13日-8月29日,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(非市民账号),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兑现平台(https://msjx.xmdanao.com),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,确认相关企业信息。企业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。
平台技术支持:小陈;联系电话:5116871—599。
四、政策咨询电话
联系人:小李、小黄;联系电话:7880523、7889525
五、申报相关要求
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,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如审核发现企业填报信息有不实之处,将取消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申报资格。
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
2025年8月13日